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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供樓宇按比例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賃房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新建住宅項目公共租賃住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的通知》,各區安置房(不含“三定三限”)和其他產權住宅建設項目應當配備公共租賃住房、 經濟適用租賃住房和相應的機動車停車位。
《通知》明確,在確保完成租賃住房用地年度計畫的前提下,各區可結合地塊情况,採取逐地塊劃撥和集中劃撥兩種方式。 逐地塊分配是指按一定比例為新建住宅項目分配住房。 集中配建是指新建住宅項目因客觀原因無法配建,各區可調整住宅項目間的配建,確保集中配建項目優先。 劃撥住房與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其他住房實行統一管理,享受相同的物業服務。
據介紹,通過集中供地,今年全市已建成25宗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地塊,建設規模46萬平方米,可供房源約57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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